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信息管理的通知》要求,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級平臺)的業績補錄功能進行升級,并就規范業績信息錄入,健全工程項目業績審核管理制度有關事項作出通知。
一、實行工程項目信息分級管理
工程項目信息實行分級管理,分為A、B、C、D四個等級。A級數據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審核確認,B級數據由地級以上市主管部門審核確認,C級數據由縣(市、區)主管部門審核確認,D級數據由建筑市場主體填報、未經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二、實施業績技術指標審核確認
按照《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工程項目信息數據標準(修訂版)》要求,省級平臺增加業績技術指標確認功能模塊,實現企業業績(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個人業績(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業負責人、主要設計人、總監理工程師、項目經理)經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上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全國平臺)的功能。功能模塊上線時間以省級平臺首頁通知為準。
未錄入企業業績和個人業績技術指標的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可以在省級平臺申請補錄,按屬地管理原則提交至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審核,主管部門按歷史業績補錄流程在省級平臺逐級上報,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審定后推送至全國平臺。
各地級以上市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在市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或施工許可業務系統)實現與省級平臺的數據對接,在核發施工許可證時推送由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的業績技術指標信息,省級平臺按數據分級管理要求自動確定數據等級。
三、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信息采集
(一)規范采集施工許可信息。
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各級主管部門應在核發施工許可證10天內將施工許可信息(包括業務數據和電子證照)上傳至省級平臺。逾期上傳的數據將不予接受和推送全國平臺。
(二)及時補錄歷史業績。
歷史業績的補錄范圍,是在廣東省內依法承攬、真實有效且未在省級平臺體現業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
參建單位可以在省級平臺通過“新增項目”和“新增項目環節”補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歷史業績,通過“更正項目信息”對已有的項目業績進行更正修改或補充完善。
補錄施工許可環節的業績時,應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開放歷史業績補錄的通知》(粵建市函〔2018〕1562號)規定,限補錄2018年7月15日及以前核發的施工許可證或開工手續。補錄其它環節的歷史業績無此限制。2018年7月16日以后核發的施工許可證應通過各市業務系統的數據對接方式上傳省級平臺。
分包或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由參建單位通過“新增項目環節”補錄專業工程的招標投標(或直接發包)、合同、施工圖審查、業績技術指標等信息體現業績,補錄時應提供專業工程的中標(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業主認可的分包合同、施工圖審查合格證、分部分項驗收資料、工程量結算單、工程款支付憑證等佐證材料。
(三)歷史業績補錄時間。
省級平臺業績補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參建單位需要補錄或更正業績的,應抓緊在省級平臺申請。
詳情可登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http://zfcxjst.gd.gov.cn/查閱相關通知。